6131 3928
交通意外後,若雙方對責任歸屬存在爭議,落口供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關鍵環節。審慎處理口供至關重要,否則可能導致勝訴變為和解,甚至和解變為敗訴。以下為您詳細講解交通意外落口供的時間、流程及注意事項,助您妥善應對。
落口供是交通意外調查中,雙方駕駛者向警方陳述事件經過的過程,直接影響案件的責任判定及後續法律程序。若處理不當,可能錯失有利證據,影響案件結果。因此,無論是證人或被告,均需認真準備。
交通意外的口供分為兩類:
以證人身份向警方提供對另一方司機的指控。警方會以電腦記錄事件經過,要求駕駛者簽署確認。證人需清楚描述事發經過,並提供相關證據支持指控。
警誡口供(Pol.857 會面記錄):以被告身份接受警方調查。警方會警告被告有保持緘默及委聘律師的權利,通常以一問一答形式進行,嚴重案件可能採用錄影會面。警方不可預先準備口供內容,以確保公平。
仔細審閱警方預先準備的口供,確保無誤(如是否記錄受傷、個人資料、職業、地址、身份證號碼等)。錯誤記錄(例如誤寫「無受傷」)可能嚴重影響索償。
清楚說明事發經過,包括當時的想法及觀察到的細節。行車記錄儀無法完全反映您的視角,因此不能僅依賴影像,需詳細陳述以避免對方歪曲事實。
若有證人或其他重要證據,務必要求記錄。警方若稱「證人無用」或「法官不信」,已超出其職權範圍,日後可作為投訴依據。
若被控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,警方會發出警告。此時應謹慎回應,考慮保持緘默或尋求法律意見,避免口供成為檢控證據。
由於警誡口供可能限制法庭上的辯護方向,建議在落口供前諮詢專業律師,確保權益不受損。
口供是法庭審訊的重要證據基礎,需審慎處理:
由於審訊可能在意外後九個月至一年進行,若口供內容不清晰,證人可能忘記細節,導致被告律師以「前後矛盾」為由使被告脫罪。
:需權衡是否在口供中澄清事實或保持緘默。保持緘默可保留法庭上所有抗辯方向,建議諮詢律師後決定。
若您或親友正面臨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的指控,請立即聯繫Lo & Lawyers 勞氏律師行。我們的專業法律團隊將提供適切的支援,協助您迅速應對案件,爭取最佳結果。
聯繫方式:– 地址:香港金鐘金鐘道95 號統一中心26樓B室– 電話:+852 3841 7828– 傳真:+852 3841 7838– 電郵:info@lolawyers.com.hk
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.
輸入你的電子郵件地址…
訂閱
Continue reading